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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值班值宿制度

发布日期:2020-02-02 作者: 阅读:

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值班值宿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值宿工作,根据省政府2020年1月25日决定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的要求和我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特别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值班值宿人员为学院全体教职员工,教职员工均有值班值宿的义务,任何教职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学院安排的值班值宿工作。

第三条 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和夜间,负责值班值宿的教职工是学院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也是疫情防控的总协调人,带班领导为疫情防控的总负责人。

第四条 值班值宿人员负责按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预案决定的封校工作同时做好上级文件、指示的传达和执行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我院疫情防控工作出现突发事件上报给我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方案和后续处置工作建议。

第五条 值班值宿人员应当认真填写值班值宿记录以备查阅。对于交接班时未处理完的事、物应有交接记录。

第六条 值班值宿人员应当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在岗期间不准有下列妨碍值班工作的行为:

(一)迟到、早退;

(二)漏岗、擅离职守;

(三)喝酒、玩电脑或从事其他娱乐活动;

(四)擅自串换、找临时工顶班替岗;

(五)对发生的事件或可疑情况漏报、拖报、谎报。

第七条 值班值宿人员违反本规定第六条中任何一项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通报处室负责人并上 报主管院长。

第八条 本规定由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值班(白班)时间:上午08:00至下午16:00

值宿(夜班)时间:下午16:00至次日08:00

提前10分钟接岗

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01月30日

办公电话:0431-81120711

招生热线:0431-81120776/81120778/81120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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