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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学院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0-06-01 作者: 阅读:

1.全面负责扩招学生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

2.以国家对高等职业教育扩招的政策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为依据,结合学生具体情况,制定和修订适用于扩招群体教学和学生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开展扩招群体的教学及学生管理工作。

3.教务实施过程中,会同各系部(学院)编制教学计划和专业教学方案,报教务处批准后执行。各系部负责编制教学计划和专业教学方案,选派、配备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扩招群体的教学实施与学生管理由松江学院负责。师资不足,松江学院可以制定外聘老师计划,报教务处批准,外聘教师完成教学任务。

4.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保证教学督导工作有序进行。定期、不定期开展教学检查,注重教学反馈,组织教学工作评价。

5.负责教学点设立、合同签订,对扩招教学点进行统一管理,利用多种形式组织班级辅导员和聘请的协管老师进行培训,以保证班级日常教学工作的有效开展及高效运行。

6.依据《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学生管理办法》,制定《松江学院学生管理办法》并实施,对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籍管理、教学点秩序、课外活动、奖励与处分等各方面进行管理。

7.依据《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课程考核及学分管理办法》,制定《松江学院教学管理办法》并实施,对学生的学习时间,学习内容,考核标准、学分要求进行管理。注重培养学生专业知识与技能水平,提高教学质量。

8.负责学生在校期间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9.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431-81120711

招生热线:0431-81120776/81120778/81120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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