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院周边治安秩序,保证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顺利开展和全体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学院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院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院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重视学院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班值宿人员除做好学院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不良人员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尤其是走读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充分发挥好校园护卫队的作用,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2020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