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4-27 作者: 阅读:
经我校积极筹备及申请,长春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审核后,确定学校校园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2020年4月24日学校获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此意见书的获得为后期项目报建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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